到了冬季马上就进入供暖季了,尤其是寒冷的北方地区,那么,供暖的标准温度是多少,人体生活的最适宜温度又是多少呢,一起拉了解一下吧。
2015年天津供暖温度标准
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室内温度: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明确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对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做了明确的规定:设计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确定,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易采用16-24℃;辅助建筑物及辅助用室的温度中浴室≥25℃,更衣室≥25℃,办公室及休息室≥18℃,食堂≥18℃,盥洗室及厕所≥12℃。
从以上规范和标准可以看出,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最低温度是16℃。
人体舒适温度标准
据生理学家研究,室内温度过高时,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冬季,如果室内温度经常保持在23摄氏度以上,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晕脑涨。
同时,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容易患伤风感冒。如果室内温度过低,则会使人体代谢功能下降,脉搏、呼吸减慢,呼吸道粘膜的抵抗力减弱,容易诱发呼吸道疾病。在注意室内温度调节的同时,还应注意室内湿度。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冬季有采暖的场所为16~24。当室内空气温度为18时,50%坐着的人感到冷;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而且有人冷得难受,不能坚持久坐,活动着的人也有20%以上感到冷,室内可居住性很差,有损健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
室温:一般冬季室内温度保持在15~19的范围是比较合适的。同时,还要尽量做到各点温度均匀并保持时间上的恒定。
如果供暖温度高到22以上,温暖如夏,则冬季供暖温度太高,会使得室内空气异常干燥,燥热环境会伤害人体内部的温湿环境,伤害人的体液、津气,使得人感觉浑身燥热、眼耳口鼻喉皮肤等处感觉干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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