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已不再仅仅是睡眠、吃饭的地方.而是一个能提供人们全身心放松、休息和享受的“安乐窝”。因而势必需要高质量、大面积的公共空间。长久以来,建筑工作者一直在寻求改善人们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居住是一种“家”的概念。它为人们提供一个休息、生活、团来和避开外界干扰的场所。居住空间应适应人们进行各种家庭行为的要求。
然而现实是.大多数居住空间并不能适应现代化城市生活的要求.矛盾表现在各个方面,各种功能空间都存在问题,如卫生间太小.设备太落后.厨房的通风排烟不良。大型家用电器在居室中摆设的位置不当,公私不分明,动静分区不明显.影响家庭聚会和私人活动的进行。在人均建筑面积很小的艰难条件下,这些矛盾愈加突出。
由此看来.在不同功能空间与居住行为之间的关系中.存在以下矛盾:
一、卧室兼起居室常常使相对热闹的功能和安静的功能相互干扰,卧室的私密性难以得到保证。而且使用的家具各异。特别是如今起居活动的内容相当广泛。活动需要的空间更为宽敞.卧室面积显得不足。
二、、卧室连生活阳台生活阳台针对整个家庭使用.而卧室是睡眠空间.供夫妇使用。这样.家庭成员进入生活阳台必穿越卧室,很不方便。.
三、卧室兼书房总的来说.睡眠和学习同属安静的功能.但有时也会产生些矛盾,如夫妻双方不能在时间上取得协调。一起居室兼书房同样是动与静发生矛盾.影响各自活动的进行。
四、父母与子女同室或异性兄弟姐妹同室各自的私密性得不到保证,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独立生活,也是不文明的表现。
五、卫生间摆放的位置在我国人均住房面积十分紧张的条件下,相应的,卫生间的面积也就很小。而卫生间在家庭中摆放的位置与个人私密性关系密切。由于离卧室太远而需穿过起居室、厨房甚至阳台才能到达,严重破坏了人的私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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