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对于不少人来说可能已经并不陌生了,今天我们就来和您一起说说重庆现在正在实施的房产税政策的情况吧~
重庆“三无”人员 首套房也交房产税
1月13日,针对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重庆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就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答记者问。
新闻发言人:重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要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平衡,房价总体平稳。但是,近期,我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
鉴于此,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炒房”牟利增加了自住购房成本,扰乱了市场环境,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居住购房的权益。这次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就是针对近期我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引导合理市场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近日通过媒体表示,解决高房价问题要靠房地产税。
在樊纲看来,房产税具有内在的稳定性,房价越高征的税越高。对于房产税不管用的看法,樊纲认为这种看法违反了经济学的基本常识。
“价格肯定是管用的,价格不管用往往是价格没到足够高。上海、重庆搞试点,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房产税当然不管用,如果像美国一样到了3%-4%的房产税,你看起不起作用?”樊纲向媒体表示。
有房产机构指出,政府建立楼市长效机制,税收可能会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房产税扩围的呼声虽然有所降低,但房地产税,可能成为涉及范围更广,对房地产业影响更深远的一项税收改制。
去年11月份,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向媒体表示,未来5年中国推出房地产税的概率是50%。
与房产税以房产为征收对象略有不同,房地产税,几乎涉及整个房地产经济过程。房地产税涵盖了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多项税种,其范围大于房产税。
“房地产税收改革的重心,正在向房地产税的方向深入。”一家咨询机构高层说。
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税即使出台也将是庞大的工程,仅房地产税的立法,就将经历漫长的过程。
业界指出,房地产税2015年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今年房地产税走完立法流程并颁布出台并不现实。
其原因在于,不仅房地产税的设计复杂,多方对草案的细节也未达成共识。此外,草案完善后,还需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一般经过三次审议后,还要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才进入提交全国人大表决环节。而这样漫长的立法流程,很难在一年内完成。
分析师指出,经过几个月调控,楼市的热度已经有所下降,房产税的预期也因此有所下降。
重庆房产税分两种:
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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