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难免会出现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产生的各类装修事故,对于在事故中究竟该由谁来担责这个问题,是业主们比较关注的,法律界人士认为,装修工人受伤,业主是否要担责,主要是看装修合同如何签订,具体问题必须要具体分析。
案例:工人受伤,业主同样担责
去年10月份,市区天镜南苑的张先生在装修新居时,装修工人都是自己找熟人招揽的,在做吊顶的时候,一位小工由于没有站稳,从高达两米的梯子上掉下来,小腿骨折了。为此,小工要求张先生支付医疗费与误工费。但是张先生觉得没有理由让自己支付这些费用,小工是由木工师傅找来的,和自己并没有雇佣关系。
“这次纠纷最后走的是法律途径,但最后法院判我要承担医疗费。”张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枉:不是自己雇的小工,为何要自己承担责任?
分析:小工可以认同雇佣关系
绍兴市庆源律师事务所的裘海峰律师认为,张先生遭遇的这次纠纷,最大的问题在于装修工人都是个别招的,这样可以被认定为每个工人和其都有着雇佣关系,“在绍兴这样的装修方式很多,基本上是没有一个直接的承揽人,每个工种都是分开承包的,而且由于是包清工,业主提供材料,那么只要是参与了装修的工人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裘律师认为,这类装修承包中,每个工种都会需要有一些小工参与,这些小工虽然是那些师傅叫来的,但同样是在给业主工作,因此,一旦小工出现一些意外事故,而业主拿不出承揽合同,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签订合同,收取凭证
裘律师建议,无论是找专业的装修公司,还是业主找认识的技术师傅装修,家装合同都是不可缺少的。一方面合同可以有效的规范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免除纠纷,另一方面对于业主来说,合同也是保护自己最佳的方式。
“许多绍兴业主找的家装工人大部分都是熟人介绍的,有人认为签订合同在面子上过不去,这往往会为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裘律师解释,除了要签订装修合同,家装过程中支付的一些费用也要有一定凭证,因为在这类纠纷中,报酬的支付方式也可以作为判断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的证据,一般来说承揽关系在报酬的支付中往往是完成一定工程再支付,而雇佣关系的报酬支付往往是定时支付,无论是哪种支付方式,都要留下收据,以备不时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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