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2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轮候安居房,轮候3至5年可申请到安居房。记者从市住房建设局获悉,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登录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提交网上申请,轮候申请以入户时间或首缴社保时间排序。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至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网上申请期间,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以后,进行网上申请的,系统自动将其纳入日常轮候。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各区受理书面申请材料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通知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2013年6月14日下午18:00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方能纳入我市安居型房商品首次轮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自动纳入日常轮候。
(四)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中。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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