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买房子的过程中少不了要交各种各样的税,我们在买房前要先对当前的购房政策有个大致的了解,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看2017年重庆购房政策的情况吧~
2016-2017年重庆房产契税率新规定,契税税率缴纳标准
重庆地税局提醒,我市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区域为主城九区,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征收对象
三类住房都要申报缴纳房产税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重庆地税局介绍,独栋商品住宅是指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今年,我市高档商品住宅的房产税起征点为13192元(均价6596元/┫的两倍)。即是说,今年在重庆新买的住宅,建筑面积单价在13192元/┫以上就需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二套房
这里的二套房,特指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税率
新购的别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米
对于税率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独栋商品住宅、“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以及建面成交单价在均价的3倍以内的高档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市民可根据公式(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计算应缴纳税额。其中,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没有免税面积。
房契税征收标准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该政策。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通知中称。
在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中还称,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
凡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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