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比第一套房享受的优惠力度减少很多,因此很多购房者非常关心二套房的相关政策,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第二套房子首付比例。
如何认定第二套房
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
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如果第一套房已经使用贷款购房,根据相关规定,不管是否还清,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执行。除了不能享受优惠利率以外,首付要增加一成,利率上调10%。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管理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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