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是国家对于单位职工是一项优惠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员工的购房压力,那么,在济南,济南市住房补贴发放的标准是多少呢,发放的范围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济南市住房补贴的相关情况吧。
济南市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共分为两大类,凡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31日所购住房,其中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该时限内购买的二手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的(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凡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所购住房,经市政府同意,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此时段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市民,享受的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济南市住房补贴发放范围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离、退休职工;
2.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享受40%生活补助费的退职职工;
3.经劳动部门批准,在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上顶岗位生产(工作)的计划内临时工;
4.街道居委会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非离退休人员);
5.带薪服役的军人;
6.全民或集体单位未开除公职的劳教人员;
7.被聘用到全民、集体单位的停薪留职人员;
8.依照规定应发放住房补贴的其他人员。
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的职工,凭住房产权单位提供的租住公房证明,向所在单位申请住房补贴。职工调动时,住房补贴相应转移。
济南市住房补贴如何申请
1.领取或从网站下载打印公租房申请审核表,需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持《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乡镇、街道领取相关表格。
2.填表、准备材料。
3.证明并公示。申请人持公租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可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申请认定,并将认定审核合格的有关材料送区民政局。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将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送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
6.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证明享受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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