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经济适用房的房源很是紧俏,作为社会保障性的住房,郑州经济适用房在供应的对象和建筑面积以及产权性质等方面都有所变化,由于这些原因,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也是有所波动,但总的来说是一种更加趋于照顾低收入人群,让他们能够有能力买到房产。
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
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就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下浮幅度不限。这样就限制了一些房产商利用经济适用房的幌子赚钱的行为。从近几年看来,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都维持在3000元/平至4000元/平,比起2010年的1600元/平,还是涨了一倍之多。但是对比郑州商品房价格,这种涨幅还是能够接受的。
郑州经济适用房政策
一是购房人缴纳差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缴纳差价款。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对于已近补差后,住户的到了完全产权,即成为商品房退出经济适用房管理,不再受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约束,可自用买卖和租赁。
二是经适房上市交易时,必须由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对政府是否行使优先回购权和购房人差价款缴纳金额出具书面意见,否则不办理过户手续。
三是享受经适房货币补贴后购买的商品住房,购买时间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不再缴纳差价款。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需退回所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四是经适房购房人又购买其他住房的,须先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者通过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未办理退出手续的,不为新购住房发放房产证。
五是明确了对继承、离婚析产等特殊情况的处置方法,被转移人不符合经适房购房条件的,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
六是已购买的经适房上市交易后,原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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