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买了新房,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就是办理好房产证。房产证作为最主要的部分之一,自然是马虎不得,那么我们就要先清楚的知道房产证办理时间和一些细则问题,这样才能将房产证顺顺利利的拿到手。
房产证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从2009年5月13日开始,商品房登记、二手房交易、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时限,将分别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变更为以日历时间计算的20天、5天、5天(法定长假除外)。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看清开发商给出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期限,超过这个期限,购房者可以索要经济赔偿。
1.如果是使用权房转让估计在2个月,因为要去物业调资料查工龄等,前端需要1个月左右是时间,然后如果三联单进了交易中心后,大概在20天左右出产证,所以前后一共2个月。
2.如果是产权过户的话,那估计也在35天左右,前端需要审房产税估计在15天,审完税后才可以交易,所以整个流程(下家拿到证)在35天左右。
房产证办理时间是越早越好,一是可以保障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二是如果出售。满五年和不满五年差别很大。
房产证办理时间注意事项
进行了房屋交易这后,买卖双方要在自交易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第一步,买卖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协议(存量房屋的卖主还需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所进行登记。第二步,交易所在双方登记之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存量房屋需价格评估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批,待批准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第三步,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到交易所,在交纳了买卖过户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后就可以办妥过户手续。作为证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屋卖契》,并把有关文件转给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局)。
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有一项规定常被人忽略。那就是在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万一不能亲自到场,代为办理的人要出具交易有开出的有效的委托书,如果不能出具有效的委托书任何代办人员都会遭到交易所的拒绝,即使是交易人的亲属也不能例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有人谎称是代表交易人的意愿却作出损害交易人合法要益的事,从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交易人如果在本市以内想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应到交易所填写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委托书,也可以办理公证委托。交易人在外地,则须办理公证委托。交易人在境外的,他开出的委托书还要得到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认证。
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买房人还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屋所在权证。买卖整宗房屋的只须买方到场即可;如交易的是速宗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要的变更登房。
买方为领取所有要证,应向区、县房地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有:本人身份证、保章以及市交易所开出的《房地卖契》。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买方同样要给代办人开具符合规定的委托书,并把自己的保章交给他(她)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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